香港保险的热潮此起彼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香港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但很多人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健康告知”。
今天团队里出现了一例理赔案例,因客户投保之前在国内某体检中心体检报告显示身体有状况,但投保时未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导致保险公司未能作出理赔。
针对这一次理赔案例,在给大家讲一下香港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因为如实告知而引起的拒绝赔付问题。
- 香港保险的“如实告知”是什么样的?
- 若“如实告知”后核保结果是什么的?
- 投保时体检都检查什么?
今天就用2019年1月未能功理赔的,50岁女性确诊恶性肿瘤但因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来说明一下!
48岁女性于2017年11月作为受保人,配置了友邦【加裕倍安保】保额10万美金,每年保费约为4600美元。不幸于2018年10月份确诊恶性肿瘤,团队小伙伴积极配合申报理赔,保险公司经过理赔调查发现,显示受保人投保前于国内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投保时并未如实申报,保险公司做出拒赔。
案例解读

根据内部沟通邮件显示,客户在投保时并没有申报2015年-2017年期间,曾于国内某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诊断结果显示身体有状况。对于本次申请并未能作出理赔,同时决定撤销保单,退还已交保费。
如果投保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给予保单核保通过,那么投保人会占据主动权,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赔偿。
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能会以违背“最高诚信原则”,而拒绝做出赔偿,同时者直接失效,退回已交保费。
关于如实告知
投保香港保险时,如何做到如实告知?
一般来说,针对如实告知的内容,
投保人需要遵循两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最高诚信原则。
即投保时需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受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疾病史,如实告知的形式是填写保单申请书中的健康问卷。
以下为友邦及保诚投保时需要填写的部分健康问卷。(点击可放大)






第二个原则:询问告知原则。
投保人应该根据事实对投保书中询问的内容进行如实告知。
核保过程中,保险公司根据受保人申报的健康情况,可能会要求受保人进一步体检。另外一种情况是投保额超出保险公司的免体检额,也会被要求体检。
关于核保结果
核保结果通常有以下五种:
1、正常承保:
最理想的结果,保险公司做出完全正常的承保;
2、加费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