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征税20%,是真的要落地了吗,还是市场先被情绪征了一遍税?

财X一篇关于“境外收入征税20%”的报道,没有完整引用监管文件、却充满个案和市场消息的文章,为什么能有这么大的威力?

我先说结论:这次真正被市场左右的,是大家对境外资产征管进入常态化的担忧。

香港保险征税20%,是真的要落地了吗,还是市场先被情绪征了一遍税?

一、很难一刀切的保单税

中国税收居民就全球所得依法纳税,这个不是今天才出现,不是仅针对香港保险。税务总局公开回应,同样是境外所得一视同仁,提醒市场不要过度解读。

不能把境外保险收益属于应税所得直接翻译成所有香港保单都按20%征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20%税率,对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但是保费、风险保障给付、现金红利、增额红利、退保价差、保单利息,不是同一种钱。

保险的本质,是以人的生命、健康和疾病为标的的风险保障合同。保单产生的分红来自死差、费差和利差。现金红利什么时候算取得?增额红利增加保额时是否已经取得?退保时应扣除多少已缴保费成本?身故保险金与投资收益如何区分?这些问题如果没有统一口径,就很难谈所有收益按20%缴税。

二、规则不清

国内外成熟市场处理储蓄型保险,都先计算保单成本,只对超过成本的实际收益征税,设置退保、满期、部分领取等不同的应税。这个很简单,先确认真正赚了多少钱分红有多少,再决定税负。

大家现在争议最大的,是三个时间点,收益何时确认、税基如何计算、由谁来负责收。

如果现金分红直接进入客户账户,那么判断相对容易。如果是保额分红,只增加未来保障和现金价值,是不是已经成为所得,那就没有那么简单了。预缴保费产生的利息,税务部门如何取得客户明细、保险公司是否提交过数据、数据依据是什么,也需要公开说明。

没有文号、没有统一申报指引、没有公开的个案文书,市场自然会把最坏情形先算进去,这是信息不对称下的反应。

三、地方个案,不是全国性

过去出现过部分地区询问,要求对特定保险给付进行处理的情况。在全国性规则出台之前,地方个案只能说明征管探索正在发生,不能等同于全国政策。

1998年的一项批复曾经针对特定人寿保险利息征税,后来相关条款已被废止。2005年前后,有些地区也曾讨论分红险红利的个税问题,之后因税目和所得确认存在争议而暂缓。历史已经说明,保险收益征税不是一个今天发现、明天就统一执行的简单问题。

把个案包装成香港保险全面补税启动,会放大恐慌。

四、这篇文章为什么能有这么大的舆论?

内地客户是香港保险的重要市场。只要出现境外资产征管加强的事,市场就会迅速联想到香港保险的销售。

报道中的个案、匿名说法和推测,成了一个最简单的结论港险要被全面征税。市场先按情绪完成了一次定价,事实反而被放到了后面。

五、从业者和客户现在该做什么?

保险公司要把产品说明、分红来源、现金价值和税务提示应该讲得更清楚,尽快建立跨境客户的沟通机制。销售人员不应该制造焦虑。客户应保存投保、缴费、领取、退保和理赔资料,不要凭自媒体标题做决定。

晴天卖雨伞,考虑的是雨天的成本。香港保险能不能继续做大,取决于是否经得住规则变化。

最后,能课税的财产,首先意味着它是合法财产,依法纳税之后,资产才更有安全感。红头文件说了才算,一日未见一日不得当真。

文章发布者:Jonny Chong,原创文章,部分图片来自保司官方宣传截图,如若侵权,请联系删除,转发请注明出处:https://www.insurehk.com/10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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